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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从巴金到苟丽:谁剥夺了他们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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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斯来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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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2006/9/17 18:25:29 人气:165 楼主
从巴金到苟丽:谁剥夺了他们的基本权利?

把著名作家巴金和发廊女苟丽搁在一块说事,并非居心叵测,要玩什么噱头。只因他们的死,都是近期的热点新闻,此外还感觉他们有着某种类似遭际:
  
  其一,他们都是善良之人。巴金不用多说,只要看过他的散文《怀念萧珊》和《小狗包弟》,就知道他的性情如何。一个对亡妻怀着眷眷深情,对死去的小狗也怀着恻隐之心的文人,其心至善,一望可知。发廊女苟丽尽管身陷社会底层,从事着为人不齿的行业,但其本性也不失善良纯真。她为背石头累垮身体的公公而流泪,将丈夫送的烧鸡分给收容所同伴吃,为丈夫写下116篇刻骨铭心的日记,折下1000多颗象征真爱的纸心,这些都说明她即使沦落风尘,其品格也比许多人高出一截。甚至从文本意义来看,苟丽的116篇日记和巴金的《怀念萧珊》,也有着相同的存在价值。
  
  其二,他们都是弱者,都被剥夺了人的基本权利。巴金作为一个著名作家,在“文革”中受尽折磨,连妻子也不能保,终生为萧珊死前不能去探望而忏悔。在“文革”后,他虽然贵为政协副主席、作协主席,但实则一“政治标本”。巴金自己也明白这点,所以,他在提出建立“文革博物馆”而不被体制势力采纳后,就基本在政治上选择了沉默。沉默,也许是一种良知表达,也许是一种自我保护。自1999年后,巴金由于身患多种疾病,长年躺在病床上,过着植物人般的生活。巴金多次希望安乐死,希望平静离开这个世界。巴金在《病中集》中说:“想到死亡,我并不害怕,我只是满怀着留恋的感情。”“要是真有一个鬼的世界多好,我在那里可以和我的爱人相会。”他还说:“长寿对我是一种惩罚。”但是,他的这个简简单单的愿望,被人们无情地否决了,他不得不像“蛹”一样活着,活在毫无意义的时空中。
  
  与巴金希望有尊严地死相反,发廊女苟丽则希望好好活下去。为此,她付出了艰辛的代价:为偿还3万元债务,和丈夫从偏远的农村来到城里打工,租厕所附近的黑屋子住,没日没夜地劳作,一月只能挣两三百元钱,付了房租所剩无几。她不得不铤而走险,走上她那样女孩子唯一能尽快改变现状的一条路,没想到被公安机关“严打”,在收容所一关就是4个月,丈夫为营救她又欠下一万元的债。出所后,为了尽快还这笔钱,她不得不重操旧业,最后被一个对风尘女有着畸形仇恨心态的男子杀死(见2005年10月13日南方周末《发廊女生前日记怆平生,欢颜后沧桑身世发人思》。
  
  从自然法的角度分析,生命是人拥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如果一个人由于病痛折磨等原因,已对生命失望,希望以安乐死得到超脱,而他的这种选择又不对社会和他人构成任何伤害,那么,这种选择应该是他的天然权利,谁也不能剥夺。然而,我们看到,巴金老人对生命的选择权被残酷剥夺了。有许多力量参与了这种剥夺,体制的,文化的,家庭的,也有自诩道德与公义的社会力量。剥夺的说辞尽管有千条万条,但其实质只有一条:巴金不死对他们有好处! 因此,可怜的老人只好被当成标本供起来,过着一种生不如死、毫无尊严的“生活”。如果我们承认生命是一种有尊严的存在的话,那么,对老人肉体实施这种毫无价值的保护、延续,简直是对他人格的残忍伤害,是对他基本权利的无情践踏!据说老人生命最后的几年里,意识还是清醒的。我不知道,他在这样的生命“寒夜”中,感受着一种什么样的大痛苦、大悲哀、大荒诞?
  
  而发廊女苟丽呢,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家女子,虽然卑微、贫穷,为世人瞧不起,但她有活着的权利,也有追求幸福的权利。然而,她的基本权利谁给予过保障?一个走投无路的女子,靠出卖自己的身体维持生计,却成为“严打”的对象关进收容所,导致再添巨债,最后走上不归路。有许多人在讨论卖淫是否合法问题,其实,主要问题不是卖淫合不合法,而是为何有这么多人要去卖淫,难道她们都心甘情愿?恐怕更多时候还是为生活所逼。苟丽与其说是被那个心理变态的嫖客杀死,不如说是被这个冷血的社会所扼杀。因为这个社会并没有给苟丽这些底层弱势者提供什么机会,却偏偏要以法律和道德的名义,去剥夺她们生存的最后希望!
  
  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巴金想有尊严地死,而不得死,苟丽想有尊严地活,而不得活,其实都是一种深刻的悲剧。他们的生命,或者被制成政治性标本,或者成为被践踏的蝼蚁,本质都差不多的,因为他们的生命没有尊严。而生命一旦失去了尊严,也就无所谓价值。如果一个社会不能形成关爱生命、敬畏生命、尊重公民基本权利的价值观念,一种社会体制不能尽到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起码义务,那么,这个社会不论逝去再多的生命,也犹如一粒灰尘飘进大漠,一滴水珠掉进大海,除了空无,还是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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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2006/9/18 10:10:12 第1楼
Re:从巴金到苟丽:谁剥夺了他们的基本权利?

,这个社会不论逝去再多的生命,也犹如一粒灰尘飘进大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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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aces.msn.com/members/19811117chenhao

有人说:我在路上,你在路上,他也在路上,只是不知道谁在

谁的路上,自己又在哪条路上.

我曰:无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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