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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2005/12/16 18:56:47 人气: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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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为什么烧死的全部是患者?
“昨日16时30分左右,吉林省辽源市最大的医院——市中心医院发生火灾……截止今日零时,辽源市中心医院大火已造成至少33人死亡,其中现场找到19具尸体,在医院患者转移后因抢救无效死亡人数增加至14人。死亡者全部是医院的患者。”(《南方都市报》12月16日A24版消息) 无独有偶,就在同一个版面的“相关链接”栏,我们知道的是2003年11月8日江苏淮阴医院发生重大火灾,大火中死亡7人,其中6名为患者,一名为60多岁的男性陪护员。 在这里有几个问题是必须先探讨一下的。第一是事发当时,医院的领导和医护人员去了哪里?16时30分,应该是正上班的时间,所有的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都应该是在位的,但为什么被火烧的全部是患者,不是医护人员,拟或是医院的领导呢?患者身体有病,行动不方便,或者腿脚不麻利,有些甚至没有别人的帮助是根本无法自己行动的。因此即使是有跑的想法和能力,但在混乱和迷雾的现场,也不一定能找得到安全通道在哪里。这或许可以作为被烧的借口,但是作为理由则显然是很牵强的,是完全不能成立的。大火来了,这些应该被关心和照顾的人没有得到他人的有效帮助和关心,跑得慢或者根本就不能跑,所以就眼睁睁地被大火吞噬了,这应该才是真正的合理的解释。而医护人员在里面是熟门熟路,而且手脚健全,所以跑得快,也知道应该怎么跑,也所以就没有一个伤亡的了。第二是为什么堂堂的中心医院会起这么大的火?作为医院,是患者和病弱者相对比较集中的地方,应该是安全消防的重点单位,何以大火会烧起来?而且是烧得那么大?16时30分,应该是正上班的时间,所有的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都应该是在位的,难道一开始起火的时候就没有人发现,进行组织抢险或者转移病员吗?在人群拥挤的上班期间,一开始起火没有人发现是说不过去的。如果一开始有人发现险情,就采取有效的措施,也绝对不会烧死这么多患者的,但是事实的灾难就是这样发生了。 大火来了,各人就自顾自地逃命去了,这是潜意识,是求生的本能,对于任何人我们都是无法苛责的。但是反过来,作为医院方面和它的员工,其所负有的责任却是完全无法推脱的。病人看病住院都是交钱的,诊断书和住院手续就是合约,医院有责任保护患者在医院期间的包括安全在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大火来了,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不能保护患者却自顾逃命,置既定合约于不顾,显然是违反合约法的。同时,作为医院方,由于自己内部失火,导致患者受害,本应是积极采取主动措施进行补救,积极转移患者而不是自己先逃命,在灾难面前,把那些患者丢在一边,从道德上来讲,也是无法容忍的。 在火灾中,医院的工作人员去了哪里?而为什么每次烧死的都是患者?医院的工作人员到底去了哪里,我们只能做个大概的臆测。但是烧死的全部是患者,这却是怎么也无法更改的血淋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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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 聊:敢问路在何方? 一棵树:路就在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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