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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应找谁帮助解决?
号码:14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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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渔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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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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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2001/7/23 13:32:36
发表:2005/7/25 8:03:22 人气:168 楼主
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应找谁帮助解决?

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应找谁帮助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如工商、技术监督、物价、卫生、商检、烟草专卖等)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何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消费纠纷?

  消费者在找经营者协商之前,应咨询或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新“三包”规定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弄清经营者在哪些方面损害了自己的权益;是退货、换物还是修理,能得到多少赔偿等。然后带着法规和实物、发票去找商场负责人,陈述自己购物及发现质量问题经过,并依法提出自己的赔偿要求。经过协商能得到满意解决最好。如协商不成,可寻求其他解决途径。

如何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投诉以文字材料为准。要把投诉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和被投诉单位名称、地址,受损害事实,所购商品的名称、牌号、规格、数量、价格、生产单位及交涉经过等内容写清楚,并提出自己的合理要求。未经消协同意,不要邮寄票证、单据和实物,以防丢失。

请消费者注意,以下6种情况之一的投诉,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

  1.购买商品不是用于自己消费,而是用于生产或销售的投诉(不含农民购买自用的生产资料);

  2.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之间的经济纠纷的投诉;

  3.个人私下交易商品,属于违约纠纷的投诉;

  4.提不出被投诉者的名称、地址和必要证据的投诉;

  5.司法、行政部门已受理的投诉;

  6.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投诉。

如何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消费者受损害后,经与经营者协商不成,可选择向行政部门(一般是向工商所)申诉,直接向经营者的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在地行政执法部门出示证据,陈述自己受害经过,提出赔偿要求,希望有关部门在调查了解弄清事实基础上,依法作出赔偿等决定。

如何向人民法院起诉?

  消费者在四种情况下,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在与经营者协商不成情况下,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消费者对消费者协会调解或行政部门已作出的赔偿决定不满意,可向人民法院起诉;(3)经营者拒不执行已作出的调解和赔偿决定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4)消费者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经调解不成后,为保护消费者应有的权利,消协可支持受损害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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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我三千虎骑,复我浩荡中华!饮马恒河畔,剑指天山西;碎叶城揽月,库叶岛赏雪;黑海之滨垂钓,贝加尔湖面张弓;中南半岛访古,东京废墟遥祭华夏列祖。汉旗指处,望尘逃遁——敢犯中华天威者、虽远必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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