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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2005/6/21 8:18:35 人气: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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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既然是离婚就来个痛快
记得有一句很贴切地容易婚姻的话:婚姻就好象穿在自己脚上的鞋子,是否适合,只有自己才知道。男女双方是因为爱才走到一起,那么没有爱分开是很符合规律的,正因为这样婚姻法才明确说明,结婚自由,离婚自由。过去旧的婚姻法在离婚时还附加了条件,其中一条就是要男女双方同意方可判离婚,而新的婚姻法就一切以人为本,更符合人性发展,单方提出坚决要离婚,法院核实的确没有感情存在的婚姻,也准予离婚。现在离婚不需要太多的理由,就一条我们没有感情就可以了。
我有一个朋友在律师事务所工作,她处理过很多离婚的个案,她说,现在许多人都比较明智,确实合不来就协议离婚,闹上法庭的,多数因为财产问题的纠纷和抚养问题,这些问题处理好,其他就迎刃而解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更懂得享受,况且大家都明白幸福是一种感受,开心最重要。其实在没有感情的婚姻中,不管对夫妻双方的当事人,还是对孩子,都是受伤害者。不是说“没有感情的婚姻等于判处无期徒刑”吗?由此可以想象那些生活在没有感情婚姻中的人们是何种的煎熬,试想生活在这一状况下的人又怎会有快乐可言呢?许多家庭暴力事件由此而产生。有些人说不离婚是为了孩,那你们有没有真正问过孩子,他生活在你们的夹缝中间,能感受到幸福快乐吗?答案是不幸福不快乐!这可不是我主观认为,是电视专题报道通过采访众多当事人得出的答案。而且孩子在这样“战火纷飞 、暗无天日”的家庭下成长,对他们身心健康的影响有多大,你们又知道吗?让他们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是好是坏,大家心里应该清楚了吧。由此可见,生活在没有爱的婚姻中,家庭所有成员都是不幸者,既然这样,为何还要捆绑在一起慢慢折磨至死?为何不放爱一条生路,放自己一条生路,放孩子一条生路, 让大家都共享自由的空气呢?!
国家就像一个大家庭,它是由每个小家庭组成,所以小家庭的质量不单是家庭成员的事,也影响到大家庭,小家庭不和谐,大家庭何来和谐。为了能共创和谐社会,新的法律法规也相应出台了,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对于的确没有感情的婚姻,还是痛快地离婚吧!这样做利己利民又利国。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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