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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2004/10/27 2:18:10 人气: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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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命
八岁,第一次喜欢一个同桌女孩,那时正看着黎明的电视剧,听着郭富城那比我成熟不了多少的青涩一遍一遍地往永远遥不可及的空旷高处拉着“对你爱不完”,女孩微笑地藏起她那通篇记录着大大的“盲目崇拜”四个字的抄歌本,那上面赫然写着两行宝鉴般对称仿佛谚语:春天不在,百花不开;主人不在,不许打开。
九岁,第一次做春梦,梦见就在下午,放风筝的铁路上,另一个女孩就那样巧得让人懒得解释地出现在铁轨的另一边,然后就想,走过来吧,她走过来了,轻轻巧巧地碰了我一下,我就想抱住她,然后便真的,抱住了她,那时的感觉真幸福啊,我的第一个春梦,就这样幸福得一塌糊涂,一塌糊涂得没有后文,没有后文地轻轻过了,那么快。
十岁,第一次鬼使神差地告诉别人,那个女孩真漂亮。第一次知道自己的话,除了能让父母谗之以鼻,还能掀起那样的轩然大波,违心的是,这句话选择的对象,不是我八岁时候喜欢的同桌,而是九岁时候在梦中邂逅的漂亮女孩。
曾有一刻,以为就会那样地选择,那样的天长地久,你就是我的爱人,下一刻,却就那样地悄悄屈服。
同一个十岁,第一次知道从最神秘的女生口中,还可以说出“我喜欢你”这句话,尽管是对着我说,尽管是毫无准备。没有经验的经验,是什么也不做,没有办法的办法下,我只有冷酷以对。
i walk the maze of moments, but everywhere i turn to, begins a new beginning, but never finds a finish.
i walk to the horizon,and there i find another,it all seems so surprising, and then i find that i know……
如果我不曾错过疯狂,为何现在能听到这样的一曲四处皆然?
爱恋与少年就这样过去,没有一点他妈的拖泥带水,就这样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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