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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2004/8/30 21:47:58 人气: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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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该如何人性化执法
有两件关于交警执法的报道,放到一处比较一下挺有意思。一件发生在南京:几天前,在南京繁华闹市新街口,安徽滁州一对农民夫 妇,一大早开着装满西瓜的拖拉机从长江大桥下来后,稀里糊涂开到了华侨路和中山路两条市中心主干道的交界口,被执勤交警拦下。交警问:有没有驾驶证 没有。有没有运营证 没有。有没有身份证?也没有。交涉无奈,交警挥挥手将一脸黝黑的瓜农放了。另一件发生在徐州:也是几天前的一个晚上,铜山县大彭镇付庄村一位70高龄的老太太突患脑中风昏迷,家人情急之下找来邻村的张大顺师傅。张师傅二话没说,开上自己的面包车带上病人,火速驶向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途中,他连闯3次红灯。由于护送及时,病人经抢救终于苏醒过来。当地交巡警部门对张师傅的救人行为深表赞许,但也明确指出他驾驶的面包车不属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类的特种车辆,因此必须按照擅闯红灯行为照章处罚。考虑到因急救病人而违章,又参照有关规定给予张师傅奖励记分。
同样是违章驾驶,处理却是两样:一个只纵不罚,一个有罚有奖。哪一个更合适些呢?安徽的瓜农说:“要是警察把瓜扣了,再罚个款,这一趟就倒霉透了。”其种瓜卖瓜确属不易,但瓜农毕竟是成年人,或多或少懂点法律常识,起码对于不能无证驾驶的规定不会一无所知。交警的“人性化”执法,其善良的用心无可挑剔,但它无形中使瓜农成了享有法外特权的特殊人群。一旦让此类“无证驾驶照放行”成为一种常态,就不仅有法律人性泛化之虞,同时也不利于维护法律的尊严,其对法律秩序的破坏将是巨大的。
正是基于此,记者以为徐州的做法更值得称道。本来,情与法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评判基准。当二者发生冲突时,我们不妨让二者各行其是:法律的交给法律,道义的交给道义。如此人性化执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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