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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与一只乌鸦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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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2003/10/26 15:51:20 人气:137 楼主
与一只乌鸦邂逅



与一只乌鸦邂逅

森子

    ——细读高春林的《冬天的一只乌鸦》

    看见乌鸫
    在绿光中飞翔
    最顾忌音韵和谐的人
    也会尖叫起来。
          ——史蒂文斯《十三种看乌鸫的方式》

  之所以引用史蒂文斯《十三种看乌鸫的方式》(灵石 译)中的诗句,是因为也有人将乌鸫译为“黑鸟”,如西蒙、水琴翻译的《史蒂文斯诗集》,就将此诗译为《观察黑鸟的十三种方式》,更有人指认或认定诗中“黑鸟”即乌鸦,这当然有一厢情愿的嫌疑,灵石的译本做出了纠正,是件好事,我盼着看到更多的不同的译本。那我为什么还以乌鸫冒充乌鸦呢?基于如下两点:其一,看到乌鸫/乌鸦在绿光中飞翔,我也会尖叫起来。这也许是不出声的“尖叫”(尖叫能导致失声嘛),但确实是心头一振。而我自诩为诗人,即最顾忌音韵和谐的人,有此反应不为过吧。何况,乌鸦也真的能带来同样的感觉和效果,所以决定借此一用。其二,借此一用,可能是误用。这正是我要明说的,细读也免不了误读,一百个人心目中的西施还不同呢,因此,误读是读者的权力。关涉到批评,这个问题就更重要了,是按自己的想法读还是按作者的意图读?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批评本身就带有创见性,虽然我会玩味作者的意图,但完全限制在作者的意图里岂不难受?所以,对一首诗的评介如果都朝向作者的意图,应和作者的曲调,虽然是双赢,但也很乏味。当然,与作者的意图相逢的地方还会有的,而且很多,但批评者不该完全以此为荣。言作者未想,甚至未完全清晰、未说出的秘密,是批评者以误读为幌子的一种批评策略,不管成败与否,还值得一试。
  乌鸦——象征之鸟,自古以来,它身上负载的各种意义太多了。如果乌鸦真的知道人所赋予它的一切,早就飞不起来了。乌鸦不知道,我们把它列入了雀形目鸦科1属。它不知道,当然也有可能知道,我们不能低估乌鸦的智力,它在鸟类中的智商水平还是蛮高的,而且,它还和我们一样有爱收藏的嗜好,什么石子、金属物、项链、戒指呀,都是它的收藏品。谁说乌鸦不爱美呵,按今天时尚的观点,它岂只美还酷呢!说古典点儿,它在草地上散步的悠闲,决不逊于绅士。
  人所赋予乌鸦的象征意义是如此繁多和矛盾,在古代乌鸦是神鸟,神的使者。古希腊人称其为太阳鸟,乌鸦在中国属阳,也是太阳鸟,并且是吉祥鸟。在凯尔特人的传说中,乌鸦扮演一个预言者的角色。在黑非洲,乌鸦担当领路人和保护神的角色。刚果的利库巴人和利库阿人视乌鸦为“警告人们大难临头的鸟”。乌鸦的象征意义完全走向反面则是新近的事,尤其是在欧洲。梦见乌鸦被认为是一种凶兆,随之而来的是忧虑不测之祸。从文学作品中,我们可以在浪漫派作家笔下看到,乌鸦在战场上空盘旋,啄食尸肉的场面。我们所熟悉的奥地利著名德语诗人、表现主义的先驱特拉克尔在《渡鸦》中写道:“有时一个人可以听见它们在责骂/一具在某处发出气味的腐体。/它们的飞行突然弯向北方,/它们消失,象一列送葬的队伍/刻划在欲望中颤抖的风里。”死亡的气息扑鼻而来,死亡也与乌鸦牢牢地铐在一起。其实,从乌鸦的食性上,我们可以找到这条因果链,乌鸦食性杂,除吃谷类、浆果、昆虫、农业垃圾外,还喜欢啄食腐肉。正是啄食腐肉的习性,加之其鸣声干燥、简单、粗厉,人们才把它看作死亡、警告灾祸的不祥之鸟。现今人们对乌鸦的认识虽有所改观,但其象征、寓言色彩的背景并没有被换掉。英国著名诗人、以写动物见长的塔特·休斯写了多首与乌鸦有关的诗,在他的诗作《子宫口的口试》里,“乌鸦同学”回答“上帝老师”的提问,可谓开别生面:“谁比希望还强大? 死神。/谁比意志还强大? 死神。/比爱还强大? 死神。/比生命还强大? 死神。//可是谁比死神还强大?/显然是我。//通过了,乌鸦。”塔特·休斯是写乌鸦的高手,在《乌鸦的最后据点》一诗中,开篇就是:“烧呀/烧呀/烧呀/最后有些东西/太阳是烧不了的,在它把/一切摧毁后——只剩下最后一个障碍”,塔特·休斯借用古代乌鸦与太阳的象征,却不写两者的重合与亲合力,而是写两者的敌对、分离。此诗的结尾处休斯的功夫出来了:“水灵灵,黑晶晶——//是那乌鸦的瞳仁,守着它那烧糊了的堡垒的/塔楼。”其用意是非凡的,乌鸦的瞳仁,孤独的观察者的眼睛,在太阳的大火中已经锤炼成火眼金睛,这是重生,也是一出“凤凰涅槃”。在塔特·休斯的《乌鸦的第一课》中,“乌鸦同学”又一次面对“上帝老师”。诗中,乌鸦又恢复了人们强加给他的灾祸预言者的身份,“上帝老师”虽然煞费苦心地教诲它说“爱”,可一经鸦嘴里出来就全变味了。塔特·休斯着力于“乌鸦嘴”的揶揄,祸从口出,虽然最后是以拟人化的“乌鸦飞走了,怪内疚地。”富有同情意味,也是无奈的。我们可以看出,休斯写乌鸦也是矛盾的,但他写出了乌鸦的孤独,复杂性和多样性,将象征、隐喻、寓言和现实的感触融为一体。
  另一位写乌鸦的大师级人物不能不提,他就是爱伦·坡。他的名诗《乌鸦》影响深远,诗中的“永不复还”绕梁三日不绝于耳。此诗之解争议颇多,误读的就更多。曹明伦先生在一篇文章中说“按照他在《创作哲学》末段中的说法,读者读到全诗最后两节便会“开始把乌鸦视为一种象征,不过要到最后一节的最后一行,读者才能弄清这象征的确切含义——乌鸦所象征的是绵绵而无绝期的伤逝(emblematicalofMournfulandNever-endingRememberance)。但可能是因为有人读《乌鸦》读不到末行,所以不少人以为乌鸦象征死亡,而国内前几年还有位学者在某名牌大学学报上说“乌鸦其实就是捉摸不定的鬼魂”,今年又有位专家在某重点核心期刊上说“乌鸦是突至的无常、魔鬼的化身”。爱伦·坡若闻此论,不知会作何感想?但愿他能理解“诗无达沽”之含义。”
  前文简介这么多诗人的作品和有关乌鸦的象征性,意在勾勒出乌鸦在诗歌写作中的传统和脉胳。乌鸦的象征意义在我们的心目中依然发挥着作用,另外这些作用也在阐释和使用中变化着,因人、因时、因地而异。在下面对高春林这首《冬天的一只乌鸦》的细读中,我们会看到这影响的发生和变异,以及诗人自己是如何与一只乌鸦邂逅的。

黑。它的黑染不亮天空、草地
这一天,我没有看到它的飞翔,双翅
把身体扩大两倍,它依然是一个小逗点
黑漆漆的。

  此诗开句就是一个“黑”字,从视觉上达到与乌鸦的一统,这也是乌鸦给人最初的感观的印象,“黑”本身派生出很多东西,神秘、死亡、恐惧、孤独、未知的力量,“黑”也是色彩中的饕餮,可以吃掉、覆盖一切颜色,它是色谱中的一极,又可以同任何色彩调和,制造不同色调的灰色。“黑”的产生可以追溯到火、太阳、赤夜,塔特·休斯在《乌鸦的最后据点》里运用了这方面的联想,黑与赤的关系是这样的紧密,就像火里的木炭。因此,也可以将“黑”理解为诗人想象力发端的一块木炭。“它的黑染不亮天空、草地”,是说乌鸦“黑”的无奈,是对其本质力量的消解。“染不亮”还是用不着染亮,这是在灰蒙蒙的冬天,天空、草地这些明亮的词已经被灰色调所主宰,乌鸦的黑色早已预支了一部分颜色,因此“染不亮”,即不能拯救什么,天空、草地也是“黑”的近亲。开句的“黑”更主要的是定调,给整首诗的音节定调,一下子抓住读者的睛球和耳朵,准确地切入与乌鸦邂逅的第一感觉,并牢牢地把握它。
  诗人阿九对一首诗的开端有过独到的见解,他说:“在一个快餐时代,阅读往往也带有速食的特点。读者的阅读期望是在第一诗节甚至最初两行就能发现刺激他们感官的词语和表达。很少有读者能够在第一诗节没有发现他们所要找到的东西时,仍然会深入到随后的诗节里,去感受发现的惊喜。”以此来打量这首诗的开篇,基本上达到了这一要求。“这一天,我没有看到它的飞翔,双翅/把身体扩大两倍,它依然是一个小逗点/黑漆漆的。”从黑的无能为力——“染不亮”开始,音调就转弱了,“我没有看到”句式的出现,似乎还是在减弱“黑”的成色,但有些东西减弱到一定的程度,你再也减弱不了它,它成为一个小逗点,又扩散为黑漆漆一片,诗中氛围的营造张弛有度,“双翅/把身体扩大两倍,它依然是一个小逗点/黑漆漆的。”充分体现了作者把握语言这个松紧带的能力。

这一点像我
一连串的动作,没能打乱脚步、秩序
更何况我没有乌鸦的翅膀,不能飞
也不能站在高高的树枝,俯瞰人的走势
但一只乌鸦在这个冬天和我邂逅

  “我”在诗中第二次出场,第一次是观察者的身份,现在的“我”则在真实与虚构之间,“这一点像我”拉近了我与乌鸦的距离,为的是相互体谅。但这一相互理解的过程也在差异中摆来摆去,“更何况……也不能”,都确认了“我”与乌鸦的不同,“但一只乌鸦在这个冬天和我邂逅”,这是肯定的,确凿无疑,为什么“我”要与一只乌鸦在冬天里邂逅?这一邂逅由无数的偶然性构成,它包含着什么样的必然性?继续在差异中观察吧。

我看着它的身姿把一道光线拉长拉直
它狠命的坚持,飞——
它的视线,它的飞越承载了路,孤独
而多数时候它是树的一撮黑发
被风拔去。我累时也无法安放四肢

  观察的初步结果出来了,“它的身姿把一道光线拉长拉直”,有点让人出乎意料,你不用拉直光线,光线也会自直呀。考虑到“我”与乌鸦邂逅的入迷状态,这一等于什么也没说的句子,反倒显得很真实。由于“我”观察的兴奋点全部放在乌鸦的身上,看久了反而成了一个盲点,此刻的它无所不能,把光线拉直拉长算得了什么。这导致接下来出现的“它狠命的坚持,飞——”用力过猛,尤其是“狠命的坚持”使“飞”变得虚空、无力,幸好“它的飞越承载了路”拯救了“我”入迷后的混乱,并献出本诗中最好的一个意象“一撮黑发”,而且“它是树的一撮黑发”太贴切了。然而接下来的半句尾巴“被风拔去”,又嫌多余,刚建立起的形象又被破坏了。可作者毫不在意,再现他的移情能力,这是从“这一点像我”之后的又一次加深。“我累时也无法安放四肢”,在与乌鸦的差异、位置互换中,两者再次达成了默契和体谅。此平朴的句子胜过精美的诗行,由此可见情感的补给是多么必要呵。

我特别能体谅慵倦的乌鸦
它不像那些绿鸟,可以融入树丛、草滩
但它独立,构成冬天的一部分,一种字体
尽管偏执得有点不可思议。它扭头
消失的痛苦时不时挂上树枝
一只乌鸦,它沿着一个方向远去
让四周陷入沉寂。但它的双翅
把天空划开一道伤口,瞬间的剪影进入记忆

  “我特别能体谅慵倦的乌鸦”,因为它有点像“我”,它的孤独、疲惫与我相仿,“特别能”是强调,虽然“我”与乌鸦存在那么多的差异,各自独立,却又能相互感应。作者再度运用对比的手法“它不像那些绿鸟,可以融入树丛、草滩”,以确立乌鸦的独立性,与众不同,其实也是对“我”自身的一种加强。“尽管偏执得有点不可思议”还是要坚持,不为人理解并不可怕,怕的是自我的放弃。所以作者在此反复采用强调的语气“特别能……尽管”,他知道痛苦在等待着它/他。“它扭头/消失的痛苦时不时挂上树枝”,乌鸦的痛苦,即使当它从树枝上飞走后,还能长时间地留在那里,它并不因消失而减轻。“我”的痛苦是对痛苦的感知和确认,并不能随“飞”而走。另一种理解,乌鸦的痛苦是人所强加的,人的痛苦才是真实的。可“我”愿意与乌鸦分享痛苦,它的我的,含混在一起的,为什么要分得这么清呵? “一只乌鸦,它沿着一个方向远去/让四周陷入沉寂。”对于我们来说,乌鸦就是远方,无论从象征意义上,还是在认知成度上。我认为此诗到此就已结束,余下的两行也就不解了。
  这是高春林写作转型之后的一首代表作,虽然我认为有些地方还可以修改,但仍不失为一首好诗。在这首诗里,我们可以看出,文化传统中有关乌鸦的象征性、前辈诗人的启示作用,更有诗人自己的独特感受和体验。此诗的成功之处,就在于以平易的视角和态度对待乌鸦,并不断地在差异中与乌鸦对话、换位。乌鸦的象征、隐喻虽不明显,但基本的孤独、痛苦还是存在的,渴望理解与被理解,正是诗人与一只乌鸦邂逅的真实写照。最后,引用写出《乌鸦》名篇的爱伦·坡的话:“诗并非一个目的,而是一种激情。这种激情应该受到尊重,它不应该,而且也不可能为了人们微不足道的报偿或更微不足道的赞赏而被随意唤起。”



                          200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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