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发表:2003/4/8 12:50:45 人气:235
|
楼主 |
幸福
易变质、易出变故的东西永远不能成为幸福的来源,因为我们不能把必须持久的幸福与必然短暂的快乐混为一谈。所以,我们应当在不可侵犯的东西中寻找幸福。 人们在灵魂的三大能力中找到了命运、时间和专制的暴力所无法接近的欢乐因素:科学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变化是不可侵犯的、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人们没能充分地分清拥有和欢乐这两个概念,如果人们得到一种东西后还一直对能够拥有这种东西而感到高兴,这种拥有就是幸福。 爱情是幸福的巨大源泉。世界上的东西都是要消亡的,并且在消亡中使我们痛苦,所以应该依恋永恒的东西,在这依恋当中寻找幸福。可永恒的东西并非是每个人都可以得到的。美和真也是这样。不过,为了使幸福成为可能。上帝曾想让永恒的善能够为大家所有。 人们遗忘之迅速不亚于渴望之迫切,当他达到寻找的目的地时,他只感到快乐,即一点点幸福,理由非常简单:他的发现起初给他带来一种额外的快乐,这种快乐不久就成了他的必需品,从此,他不会因拥有这种新的东西而感到更加的幸福。而这种东西一旦失去,他会感到不幸。 想象力越丰富失去的越多,越贫乏得到的越多。前者关心他所拥有的,后者关心他所没有的。 幸福不是别的,是感觉和回想。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