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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2003/3/14 20:47:15 人气: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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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关于混血
在港台明星中混有不少的混血儿,男的如费翔、金城武;女的有李嘉欣、Amanda;而且个个又都是俊男美女,才子佳人(也许“才子佳人”这一点很多人不同意)。于是社会上就广为流传着这么一说:混血儿大都比较漂亮,聪明。这就跟不能近亲结婚一个理儿,所以也有其一定的科学道理。 不过这样的说法也并不完全正确。南美洲的混血儿是全世界最多的,但是看看巴西几个踢球的“大牌球猩”和在场外为他们呐喊助威的巴西女郎,就可得知巴西妇女同胞们何等的可怜!当然,阿根廷的巴蒂帅极了。 相对来说,狗的混血就要显得普遍多了;相反的,纯种狗倒是难得的很。而同样与人类不同的是,狗(也包括其他动物)的混血被人们称为杂种狗而非混血狗。于是每每当我见到混血儿的时候,总会有将一个词语脱口而出的冲动——幸好,我还是非常理智的。 其实根本不必叫得这么难听,在农业上,有许多(或者说是大部分)的动植物基因改良工程都是通过杂交来实现的。当你嚼着香喷喷的“袁氏大米”时,会说这是用杂种水稻做的饭吗?显然,你像老鼠一样的爱着它。 所谓的混血也可以是非生命的。比如音乐和文学。大家应该明白的。 周杰伦的歌曲之所以被人们“嫣红姹紫”,除了他优美的旋律和方文山富于幻想的歌词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糅合了多种音乐元素的编曲。也许你不知道,Jay在音乐学院中学习的是古典,而不是你所听到的R&B。这本身就是一种融合。譬如在《双截棍》一曲中,就包含了Rap、重金属摇滚和民族古典等多种音乐元素。如果出一道曾经在电视娱乐节目(我称之为娱乐节目)中红极一时的所谓的“联想题”,其题面为:中国功夫、饶舌、摇滚、古典,你能猜出谜底是《双截棍》吗? 在我的作文本上常常被老师批上“文体不清”或“又是问题不清”等评语。有时我写了一篇自认为是“议论文”或是“散文”的文章,她便会毫不客气的把我骂个狗血淋头说“我不知道你在写什么……到底是什么文体……”之类云云。以至于我开始怀疑我的笔是不是“锈”了,还是我“江郎才尽”了。于是有一次我终于忍无可忍,写了一篇反驳她的话。开始是一大段的说理,这里“摆事实”那里“讲道理”。后来考虑到老师鉴赏理解的能力有限,就打了一个比方,我是这么写的:如果你再说这种文章文体不清,我会像你说混血儿是杂种一样的鄙视你。” 文章写完了,本文若是抄在我的作文本上,一定又将得到一个接近于及格线的分数以及一句“又是杂种文章”的评语。而我也会习以为常的一笑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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