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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2002/9/7 11:16:57 人气: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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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爱你,哪怕千疮百孔
记得去年冬天把刚买来的新手套给薇薇看,她连说好看好看又仔细看了看说:“两个手套花纹一样,可是上面的颜色有一点点不一样啊……”“老板说这才特别嘛……”她呵呵的笑了说:“你上当了,小傻瓜,那不是一套!”我也笑,像一个小傻瓜一样笑了。买的时候老板说你看颜色有一点点不一样很特别呢…… 我何尝不知道那是她在哄我,肯定是成套包装的时候包错了。可是我很喜欢那副手套,它和我想要的几乎一模一样,用纯白羊毛细细的白线织成,手背中间是灰色的花纹,好似朵朵蝴蝶连成的。白色的手套很难买,这副难得如此得我心,纵然有点小小的瑕疵又怕什么呢? 死党告诉我,她的一个朋友有个习惯,买东西的时候绝对不要最后一件,理由是最后一件都是被别人挑剩下的。所以陪这个朋友买衣服特别累,纵然有一大堆新货还要在里面翻覆的挑挑拣拣,非要最最完美无缺的那件。时常看到一件合适的了,样品?不要!最后一件?不要!处理?不要!
我就不同了,如果是最后一件,那么我会觉得自己好幸运!稍有瑕疵也不要紧——因为我是真的喜欢它,连同它的缺点也一起爱。世上哪有那么多十全十美,如果是真爱,那么我不在乎你是不是有缺点,因为我是那么幸运,让我能遇到你。
衣服是这样,人也是这样啊!你是这样的爱他,哪怕他粗心大意,哪怕他忘了你的生日,你也会原谅他,因为他是无意的。你是那么爱她,哪怕她和朋友去吃饭而没有赴你的约会,你都会为它体谅,因为她很久没有见到她的姐妹们了,需要聊聊天,谈谈心。
真爱,就会包容,只要我爱,哪怕千疮白孔。
玻璃鱼——玻璃心 没有关系。我都不会爱了,能有什么关系?却总是那样的不甘心。 我不想这样。我欺骗谁?我欺骗自己? 他们都是光源,火源,我住在自己的玻璃房子里,我想伸出手去取暖,我忘了型,我的头脸在玻璃墙壁上被碰肿流血。 然后我照镜子,我对着自己傻笑起来。拿酒来,我在空中喊。 可是他们听不见,玻璃太隔音。 他们看到我的口型,却不知道我需要什么。 于是我乖乖的自己站起来,把脚放在鞋子里。 我自己去做。 我既然自己能够做到,我还要他们做什么? 其实我很幸福,我被人深爱,我爱着一个无妄的影子。 我有个窝可以随心所欲。 我有极之交心随时两肋插刀的朋友。 我还有,没有心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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