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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2001/10/20 0:07:12 人气: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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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身边唱着爱情的歌
(一) 我们还没有和另一半牵手,就已经在听爱情的歌了。在不懂爱情的年龄听爱情的歌,佯装一副“莫须有”的怅然与偏说少年愁滋味的轻狂。听说与视觉集合处,是触电等候、独处、相思的符号,听着、听着,有些东西开始滋生,于是,我们追逐。 追逐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关于流行的,像美丽的蝴蝶,热衷绚烂与芬芳。但当时所谓的流行其实是很简单的,儿童睁大眼看万花筒里的斑斓,感觉只是好奇罢了。——下课后与伙伴一起谈娱乐圈内红男绿女的八卦和绯闻,或羡慕或不屑;让收音机的天线转过它每一个尽可能的角度,搜索音乐台的信号,是每晚临睡前的习惯;偶尔会在墙上贴几张明星照,让他们一起沾染我屋里的灰尘与宁静。 有关个性那时还离得很远。小溪是清澈见底的一尾,没有丝毫混沌。听音乐,简单到只有好听与难听之分,一种出自知觉去评判的行为,没有蓦然回首的顿悟,没有感伤时令的消愁,单纯到现在极度怀念的程度。 但小溪是终究会在某一个落脚处的,任泥沙沉积。那时的歌不知不觉已悄然无声了。我总是常常、极力地为在某一个地方听到亲切的老歌而欣喜,在一个熟悉的地方因为无人分享不语而又与它们牵上思念的线。到现在还怀疑,那时,是否真的懂了? 春天的花开,秋天的风以及冬天的落阳,忧郁的青春,年少的我曾经幼稚地那么想……流水带走了光阴的故事——被怀念的罗大佑这样唱着。 (二) 有故事的人,听歌的人。 故事可以讲得很曲折,只要观众愿意。但有些没有机会开始的东西,也就没有结局,故事很平淡。放风筝的线很长,没有转弯,但她如果要去,就不会留恋你手心的那点温度。 流行歌手在身边一群群闪过,我莫名其妙地喜欢听周华健的歌,而且一听就是四年,就像接受流行那样没有理由。特别是听那盘现场演唱会专辑《弦犹在耳》时,我会在夜里失眠,侧卧时会有眼泪流下,尽管我一直以为那是我的泪腺发达而已。 其实是因为听着听着,我会想起班上那个漂亮的女生,清澈的眼睛,灿烂的笑容,犹如一只越飘越远的美丽风筝。无形的旋律与美女结合,这是修辞中的通感。 可是我的爱情没有开始在月光底下走。第一晚约会时,7:45分,教学楼后“致远”桥旁的柳条没能拨动她的心。 人们都说情歌很伟大,唱得伤心人更伤心,痴情人更痴情。而事实就是同我一如既往地听周华健的歌那样,我继续喜欢着那个女孩,没有给自己一个不爱的理由。只是知道她后来有了男朋友,只听华健在《浓情化不开》中唱到“在那里你会更加幸福,我怎可以自私……我不懂爱又谁会懂爱,我不珍惜你又谁会珍惜你……”现在想想有点舍我其谁的无奈。 这首歌的旋律一直在耳边响着,直到我把它带进了有点寂寞的大学校园,直到有一天我发现周华健老了。突然间,觉得世界上还有很多东西可以吸引我。 但是热情已经在那个听歌的季节燃烧殆尽,一如烟花引爆绽放的那一刻。美丽的风筝不知已经飘向哪方天空,夜空中的点点烟花星火在降落中熄灭,没能等到在地上重新燃烧。纯情如烟花那般绚烂,另一种用情奢靡如燃烧在我身上找不到着火点了。 (三) 寂寞的大学校园里,流行变得如此活跃,一如夏天的蚊子,肆无忌惮,咬得痒痒的。周星驰、王家卫、卡通、OICQ、手机、染发、摇滚……有时候会觉得谈恋爱也是一种流行的传染病。 我以为我那天长地久的爱情已经死了,走在时时有鸟粪降临的林荫下,在一个快速多变的季节里。“一万年”只是剑在离脖子只有几厘米时的甜蜜谎言,一种对经典的戏谑与解构。与触电绝缘,我。学校里每周都会放映一些流行大众的电影,但我不喜欢。最后一次在电影院是有关Jack和Rose的,当有人为它哭鼻子、抹眼泪的时候,我想走出去呼吸外面的真实空气。宁愿每周去面对图书馆书店老板的冷漠,借上几部一般不共映的片子,在电脑面前沉醉其中的纷杂世界,无声无息地带我去冒险,反叛与不羁,个性与颓废,离经与叛道。《猜火车》、《全金属外壳》、《紫醉金迷》…… 慢慢地孤立、慢慢地自闭,当堕落成为一种习惯,生活在睁开眼时的沉默与闭上眼时的沉默间徘徊。 寂寞是一个人的咖啡,流行是一群人在夏天还未到之前齐刷刷地剪个板寸,用同一种卡通声调说话。但当我发现我一直回味着《情书》中一个个唯美的镜头,在看了三遍《黑客帝国》、《花样年华》之后还想看的时候,我知道我还在流行的身边,已经会有爱情的歌在耳边唱起,只是已经那样的固执与唯美。 张艾嘉,李宗盛。“还记得年少时的梦吗?像朵永不凋谢的花,陪我经历那风吹雨打和沧桑变化……让往事都随风去吧!” 流行的花败之后还会开,但很多东西都已经回不来了,在一个流行物质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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